Hi, I am Dada!

Dada studio founded by a senior R D manager and an industry researcher.
Focus on hardware design and copywriting,
to help companies for product development and to apply for government grants.

主辦單位:技術處
國家產業創新獎(以下簡稱產創獎)係獎勵我國企業、學研單位於「整合創新」的成效、以及附加價值優先於產值之績效表現,鼓勵臺灣產、學、研各界的創新組織成員跳脫出技術本位的思考模式,聚焦於人本、設計及資訊運籌能量所創造之產業加值效益。

產創獎除選拔引領臺灣產業創新的業界經營典範、也針對「支援產業創新」角色之學術界及研究機構的單位和個人增設專屬獎項,擴大獎勵機制。透過國家級的尊榮,表揚並感謝這些對產業有貢獻、讓人民有感動的企業、學術單位及研究機構卓越成就。

國家產業創新獎項概念
分為「組織類」、「團隊類」及「個人類」三類別
組織類
「組織類」分為一般企業、中小企業、學術單位及研究機構四大屬性,係獎勵各單位於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流程創新、組織創新及策略創新上之整體運作績效,以及該單位在系統整合、設計、通路、品牌、服務創新、深化基礎關鍵技術等典範意義。本類獎項包括:卓越創新企業(一般企業組、中小企業組)、績優創新企業(一般企業組、中小企業組)、卓越創新學研機構(學研組)、績優創新學研機構(學研組)。

團隊類
係針對政策目標設立之獎項,鼓勵單項標的之創新成效。本類獎項包括:團隊創新領航、工業基礎技術深耕、地方產業創新典範。

個人類
表彰產學研界之個人於產業創新與產業貢獻上有特殊成就者,頒贈「創新菁英」與「產學貢獻」,在「創新菁英」分組包括:一般個人組、女傑組及青年組,鼓勵對臺灣產業發展具貢獻的產學研界創新人員;「產學貢獻」限學術界創新人員參選,鼓勵學術界創新人員對產學合作及產業貢獻之投入。

申請時程:每年七月開始報名

代 辦 國 家 產 業 創 新 獎 申 請

主辦單位:國貿局

台灣精品之沿革摘要
民國81年由中華民國經濟部設置「台灣精品」標誌,做為我國優良產品之共同標誌,並自民國82年起辦理「台灣精品」評審。

民國95年起,中華民國經濟部將「全面提升臺灣產品形象計畫」擴大為「品牌臺灣發展計畫」,台灣精品標誌評審與金銀質獎選拔合併為台灣精品獎選拔,評審項目合併為「研發」、「設計」、「品質」、「行銷」四項。

民國102年台灣精品選拔納入「臺灣產業形象廣宣計畫」。民國103年起,台灣精品選拔標準增訂為「研發」、「設計」、「品質」、「行銷」及「臺灣產製」等五個評審項目。

台灣精品獎、金/銀質獎及服務獎簡介
「台灣精品選拔」設有四種獎項,分別為「台灣精品金質獎」、「台灣精品銀質獎」及「台灣精品獎」,其中「台灣精品獎」設有附獎項台灣精品「服務獎」。台灣精品金質獎及銀質獎係由「台灣精品」獲獎產品中選出,拔標準為研發、設計、品質、行銷四項並重,同時鼓勵台灣產製,並以「創新價值」為貫穿各項評審項目最重要之核心精神。

臺灣品牌企業參與台灣精品選拔之資格條件:
(
)依法設立登記之臺灣企業 (非外國公司之子公司),且所擁有之品牌已依我國商標法取得商標權。
(
)企業製造或研發單位設於國內。
(
)企業之產品為上市未滿三年之量產工業產品,且已取得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認()證或同等級國際認()證。

申請時程:每年七月開始報名

代 辦 台 灣 精 品 獎 申 請

主辦單位:技術處
SBIR計畫成立背景
SBIR
計畫就是「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它是經濟部為鼓勵國內中小企業加強創新技術或產品的研發,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所訂定的計畫,期望能以此協助國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加速提升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

本計畫依申請之研發計畫屬性分為「創新技術」與「創新服務」,並依申請階段分為「先期研究/先期規劃」(Phase 1)、「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與「加值應用」(Phase 2+),再依申請對象區分為「個別申請」與「研發聯盟」。

申請資格:
()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下列基準之事業:
1.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或經常 僱用員工數未滿 200 人者。
2.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 未滿 100 人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5 年內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 3 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5.最近三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 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6.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所稱投資人 之情事。
若有上列情事,經濟部得駁回申請或依職權撤銷補助並解除契約。

註:「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所稱投資人,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 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依規定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者。 前項所稱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投資第三地區之公 司,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直接或間接持有該第三地區公司股份或出資總額逾百分之三十。
二、對該第三地區公司具有控制能力。 前項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在臺灣地區之投資,不適用外國人投資條例之規定。
()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外國公司得先提出計畫申請,惟應於審查通過簽約前符合上述資格。
()申請「創新服務」計畫者,得為從事研究發展活動相關業務具有稅籍登記之事務所 及醫療法人。
()以「研發聯盟」形式申請計畫者須為中小企業,但得與學校、法人或國內、外研究 機構共同申請。聯盟半數成員須為中小企業,且每一中小企業成員以參與 1 項研發 聯盟推動計畫為原則。
()如先執行 Phase 1 後再申請 Phase 2,須待 Phase 1 結案且經 Phase 1 委員同意後,始 得申請 Phase 2

申請時程:
本計畫所指正式收件日係申請者依本須知規定備齊應備資料遞件申請,經計畫辦公室確 認無誤後,除以電子郵件通知,另以專函通知正式收件日。 

代 辦 小 型 企 業 創 新 研 發 計 畫 (SBIR) 補 助 申 請

主辦單位:中小企業處
獎勵對象
合於行政院核定「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其上一年度之研發費用佔營業淨額比例不得低於2.0%者,且目前仍在營運中。

獎勵範圍
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製程、流程、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項,於上一年度完成,並已商業化運用或量產者。

註:申請獎勵之標的如已()獲得政府機關補助款(如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計畫、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數位內容產業發展補助計畫、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原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高科技設備前瞻技術發展計畫、農業生物技術研發成果產業化輔導計畫…等)不得申請,但其獲得補助並執行完畢後,再自行創新及研發程度高者,不在此限。

申請時程:每年三月開始報名

代 辦 中 小 企 業 創 新 研 究 獎 申 請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國家企業競爭力發展協會
國家品牌玉山獎分為五項類別評選:
臺灣產品行銷全世界,在世界各角落都有MIT,品質與服務名聞遐邇,台灣企業扮演重要推手,功不可沒,而台灣經濟發展須從「效率驅動」轉向加強「創新驅動」,而近年來國人參加世界各大發明展都囊括許多獎項,可見國內的發明與設計表現穩定而持續強勁,為求更好的競爭力表現,國家品牌玉山獎嚴謹審核,促使企業專注核心事業、紮實管理績效,重視「創新以人才為本」,鼓勵企業科技研發及人才培育,國家品牌玉山獎甄選活動對於消費面或產業面皆達成實質提昇的影響,兼顧『品質、品牌、品味』的國家品牌優勢,引導台灣企業轉型升級、擦亮品牌、勇闖世界

國家品牌玉山獎為激勵台灣企業勤奮打拼,致力建立國家品牌形象,甄選最具競爭力之傑出企業、最佳產品、最佳人氣品牌、傑出領導人、卓越貢獻等獎項,肯定企業濃厚的台灣文化內涵,鼓勵企業重視服務品質與研發創新,促使台灣產業更加蓬勃發展,國家品牌玉山獎帶領企業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提升品牌力量,以國家品牌的力量助推企業發展,提升台灣於國際間的認知度。

申請時程:每年九月截止報名

代 辦 國 家 品 牌 玉 山 獎 申 請

主辦單位:中小企業處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以鼓勵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蓬勃發展,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參選標的
須為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 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並已商業化或量產(運用)之企業。

產業類別需符合下列四大類組之一:
一、 科技產業組
二、 傳統產業組
三、 知識服務業組
四、 微型企業組

評審指標
組織定位(權重20%)
營運創新(權重30%)
市場行銷(權重35%)
財務治理(權重15%)
*備註:為配合鼓勵企業實踐社會責任及營造性別平等之政策推廣,參獎企業若符合包含「企業營造性別平等工作環境」、「董事或董監事單一性別達1/3性別比率」、「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企業重視環境保護」、「使用電子發票」、企業增聘員工」及「提升員工薪資福利」等任一項即可。

申請時程:每年五月開始報名 


代 辦 新 創 事 業 獎 選 拔 申 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