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辦 中 小 企 業 創 新 研 究 獎 申 請

主辦單位:中小企業處
獎勵對象
合於行政院核定「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其上一年度之研發費用佔營業淨額比例不得低於2.0%者,且目前仍在營運中。

獎勵範圍
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製程、流程、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項,於上一年度完成,並已商業化運用或量產者。

註:申請獎勵之標的如已()獲得政府機關補助款(如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計畫、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數位內容產業發展補助計畫、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原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高科技設備前瞻技術發展計畫、農業生物技術研發成果產業化輔導計畫…等)不得申請,但其獲得補助並執行完畢後,再自行創新及研發程度高者,不在此限。

申請時程:每年三月開始報名

沒有留言

沒有留言 :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