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辦 新 創 事 業 獎 選 拔 申 請

主辦單位:中小企業處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以鼓勵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蓬勃發展,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參選標的
須為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 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並已商業化或量產(運用)之企業。

產業類別需符合下列四大類組之一:
一、 科技產業組
二、 傳統產業組
三、 知識服務業組
四、 微型企業組

評審指標
組織定位(權重20%)
營運創新(權重30%)
市場行銷(權重35%)
財務治理(權重15%)
*備註:為配合鼓勵企業實踐社會責任及營造性別平等之政策推廣,參獎企業若符合包含「企業營造性別平等工作環境」、「董事或董監事單一性別達1/3性別比率」、「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企業重視環境保護」、「使用電子發票」、企業增聘員工」及「提升員工薪資福利」等任一項即可。

申請時程:每年五月開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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